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中医理疗与康复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0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中医理疗与康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3-210111-00215)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1-00215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中医理疗与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4.9万元
最高限价:84.9万元
采购需求:详情见采购文件
品目 | 产名名称 | 数量 | 单价预算(万元) | 合计(万元) |
1 | 脑反射治疗仪 | 4台 | 7.8 | 31.2 |
2 | 康复熏蒸设备 | 2台 | 4 | 8 |
3 | 深部肌肉刺激仪 | 5台 | 1.5 | 7.5 |
4 | 神经肌肉电刺激仪 | 4台 | 4.3 | 17.2 |
5 | 天花板提升移送系统 | 1套 | 21 | 21 |
合计 | 84.9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否则提供所投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应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2-5号楼4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解密及报价。3.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9号
联系方式:金老师 024-3113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2-5号楼4门
联系方式:13322432056
邮箱地址:tm13322432056@163.com
开户行: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88018801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32243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