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医院电子病历四级评级升级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沈阳市中医院电子病历四级评级升级开发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0221
项目名称:沈阳市中医院电子病历四级评级升级开发服务
预算金额:3795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按照电子病历四级评级要求为沈阳市中医院需求系统提供升级开发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系统建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0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1世纪大厦B 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中医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3号
联系方式:024-23893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2-5号楼4门
联系方式:13322432056
邮箱地址:tm13322432056@163.com
开户行: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88018801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1332243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