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7月3日-7月9日)
发布日期:2023-07-14 浏览次数:
NO.1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
7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国务院各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重点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如涉及违法设定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等。
NO.2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公安厅等5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2022年4月- 2023年5月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特别是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重点人员参与的内外勾结、利益输送、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NO.3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投资项目减免保证金规定发布
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对于交通、水利建设领域以外的项目),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对于交通建设领域以外的项目),除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标准。
NO.4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23年度评标专家增选与续聘工作
7月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开展2023年度评标专家增选与续聘工作。北京市评标专家库评标专业分为工程、货物和服务三个类别,评标专业分三级管理,第三级专业共1814项。增选评标专家于7月6日至8月7日进行网上申请。准备申报材料,邮寄申报材料,专家组审核,参加培训考核,最终颁发聘书。年度继续对聘期届满申请续聘的评标专家进行审核。续聘申请审核通过的,可以办理续聘手续;续聘申请审核未通过或未申请续聘的,不再办理续聘手续,聘期结束后,自动解聘。聘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库状态为正常或暂停,可以申请续聘。
NO.5
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整治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举措还不够问题的整治工作方案》
7月5日,成都市发展改革委、成都市公安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整治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举措还不够问题的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影响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的招标人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强制要求缴纳现金保证金或巧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提高交易成本、评标专家评标不公、投标人围标串标、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不规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治理力度、深化治理举措,瞄准痛点堵点,着力有效整治,强化标本兼治,激发市场活力和信心,为加快建设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稳定公平可及的招投标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NO.6
河北省评标专家认证管理办公室调整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抽取区域
7月3日,河北省评标专家认证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抽取区域的通知。自2023年7月16日起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抽取区域调整为只保留地市级区域(县级区域专家归属为所属市级区域)。招标人自行选择全省或地市级区域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