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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3月18日-3月24日)

发布日期:2024-03-28 浏览次数:

  NO.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

  3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扩大市场准入、加大政策力度、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畅通创新要素流动、完善国内规制等五方面出台24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生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着力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出台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内外资企业生产的符合标准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NO.2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答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问题

  按照《关于印发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24〕107号)要求,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审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要求试点“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活动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要素和优先顺序等要求,科学民主、竞争择优确定中标人,禁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在定标环节干预定标结果。招标人应当完善定标机制,建立健全决策约束、回避、监督等内控管理机制,并将“评定分离”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审议事项范围。监管部门对“评定分离”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不得排斥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各地“评定分离”试点工作不能背离改革初衷、阻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各地要及时纠正有关偏离问题,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量化评标标准,严格定标要素,健全定标程序,细化定标委员会职责,严格风险防控机制,堵塞监管漏洞,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NO.3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规范全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3月11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养护(包括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定标准的,其招标活动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必须使用辽宁交通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交易。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进行招标和按有关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外,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NO.4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修订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促进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建建管〔2024〕49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对现行的《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沪建建管〔2019〕792号)进行了修订。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住宅修缮工程除外)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适用本评标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评标办法种类以及评标办法适用情形。《办法》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原《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沪建建管〔2019〕792号)同时废止。


  NO.5 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陕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协会发布陕西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行业自律行为准则

  3月19日,为建立、健全和完善陕西省招标采购代理行为管理机制,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陕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协会印发《陕西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行业自律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明确了依法诚信经营;正当有序竞争;合规合理收费;规范管理,优质管理;合理支付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等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