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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简介” 宣传用语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4 浏览次数:

  

  2025 年 6 月 3 日,我司接到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舍利塔所关于公司官网 “公司简介” 中使用 “高新技术企业” 等不当宣传用语的问询。我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网站栏目及内容开展自查,发现因相关人员对市场行为规范要求掌握不充分,在 “公司简介” 栏目中错误使用了 “高新技术企业” 等不符合规定的宣传用语。

  6 月 4 日,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舍利塔所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我司限期改正:停止使用 “高新技术企业” 等不当宣传用语,并在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以消除影响。

  我司严格落实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已第一时间对“关于我们”、“公司简介”相关栏目及文章内容进行全面更新,停止使用原不当宣传用语,并在公司官网首页发布本《更正公告》,以消除因不当宣传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在此,衷心感谢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我司的关心与监督。我们诚恳接受批评教育,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场规范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宣传行为。同时,诚邀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继续对我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指正。



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